- 一、应对原则
- 1、车祸发生情况
- 2、车祸发生后果
- 3、警察调查情况
- 二、其他注意事项
- 1、不要轻易私下和解
- 2、无论如何都要做医疗检查
- 3、车祸发生后,小心你自己说的每一句话
- 4、保存所有的证据
- 5、出了车祸后,不要跟任何人讲车祸发生的细节,除了你的律师
- 6、不要自己跟保险公司签任何协议,除非你的律师在场
- 7、不要跟对方司机签任何协议
- 8、如果可能,加买“无保”或“低额”保险(UM/UIM)
- 9、MVAIC(称机动车事故赔偿基金会)
- 10、如果你与人打架,汽车可能会被当作武器
- 11、受伤地点很重要
美国是个汽车王国。驾驶汽车是日常生活的一部分。经常驾车外出,有人难免会碰上或大或小的车祸事故。有的留学生车祸发生时,由于不懂法律,或者英语表达能力有限,往往不知所措。有人甚至企图逃离现场,结果被警察逮捕。
根据法律规定,驾车人在车祸发生后必须立即停车。不论事故责任最后如何确认,驾车人都不得离开事发现场,否则将会以“撞车逃跑”(Hit and Run)的罪名被起诉。如果法官认定“撞车逃跑罪”成立,被告人可能被吊销驾照,判罚巨款,甚至监禁。所以,驾车人在车祸发生后,应该头脑冷静,迅速与警察联系。在警察抵达现场进行调查时,驾车人应配合警察,陈述事情发生的经过,但不要主动认错,不要轻易承认自己犯有过失。公路警察的记录和罚单是日后法庭听证时的重要证据。为了保障自己的权益,车祸发生后应立即和律师及自己的保险公司联系,由专业人员出面与法庭及对方打交道可以避免犯错。
如果美国车祸涉及两部或多部车辆,当事人应主动询问并记录下对方的姓名,驾驶执照号码,家庭住址,美国汽车保险单,保险公司的名称、地址及电话,汽车的车型及出厂日期等。倘若对方驾车人不是汽车主人,还应该将汽车主人的姓名,电话号码及其保险公司的信息一一记录下来。事发时如有目击人在场,应想法记录下他们的姓名、联系电话、争取在日后法庭审理此案时请他们出庭作证。如有可能,当事人应将车祸现场用相机拍摄下来,如自己身体有明显外伤,也应马上将身体受伤部位拍摄下来。当事人还要尽早地将车祸发生的详细经过整理出来,包括车辆的行经位置,双方车速,事故发生的时间等。同时,还应画出草图,标名双方当时的位置,交通指示灯,车道,人行道等。人的记忆随着时间的推移会淡化,所以尽早地将事故详情记录下来,有利于日后的案件审理。
一、应对原则
在交通事故案件中,驾车人应该注意以下几点原则:
1、车祸发生情况
(1)如果事故发生在交通繁忙的公路上,驾车人在车祸发生后无法开动汽车,就应打开紧急信号灯,提醒来往车辆注意。
(2)车祸发生时,如果对方是肇事人,并且对方拒绝出示驾驶执照以及汽车的保险公司资料的情况下,我方绝不能使用暴力或过激手段阻止对方离开事发地点。我方应马上记录下对方汽车的车牌号码,并立即报告警察。使用暴力阻拦对方离开或未经对方同意私自扣留对方驾驶执照或汽车保险单将构成非法行为,对自己不利。
(3)驾车人在路上或停车场撞倒了停泊的汽车,如果车主不在场,应该先找到车主。暂时找不到车主的话,应留下一条子写上简单的说明及自己的姓名,电话,住址。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将事故报告给警察局。
2、车祸发生后果
(1)如果车祸导致有人死亡,当事人应该立即拨打紧急电话通知警察局或公路巡警。警察到达出事现场后,驾车人应配合警察填写事故报告。驾车人万万不得驾车离开现场,否则后果严重。
(2)倘若有人在车祸事故中受伤,当事人应立即呼叫救护车,并向受伤者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假如受伤者伤势严重,当事人不可移动或推拉受伤人,因为这种行为可能会导致伤情恶化甚至生命危险。
3、警察调查情况
(1)警察对事故进行调查时,驾车人应配合警察,切忌指手划脚地激动地与警察争辩。警察如果向驾车人开出交通传票,驾车人应签字收下。如果当事人激动地挥舞双手与警察辩论,或者拒绝签署交通传票,就有可能被警察拘捕,送到警察局。这种逮捕记录日后会导致一些不必要的麻烦。事实上,签署交通传票仅代表着当事人同意上庭,并不表示他认罪或认错。事故的责任将最后由法庭裁定。
二、其他注意事项
1、不要轻易私下和解
如果一部汽车撞到你,司机说,不要报警,我给你500块钱,咱们私下和解吧。这时候, 如果你受伤了,法律规定一定要报警。即使伤很轻,也要报警,不一定在现场,可以事后报警。
2、无论如何都要做医疗检查
发生了车祸,人通常处于惊魂未定的状态,有些受伤没有立刻显现出来,包括头部、颈部的伤,可能后来才显示。因此,不要跟警察说,没事。如果你说没事,警察可能就会在报告上写下你没有受伤,对你很不利。
3、车祸发生后,小心你自己说的每一句话
记住,绝对不要说“是我的错”(Never say it is my fault)。警察通常会问车祸相关人员:“发生了什么?”警察问的是事实,不是让你下结论。因此,你不要说“对不起”,也不要说“是我的错”。常言道,一桩车祸的发生需要两部车。有可能大部分的过失在于你,但对方可能也有过失,无论你错90%还是10%,你都不要把过失全部揽到自己身上。
4、保存所有的证据
保存证据对你将来打官司有利。如果有好心的目击者把电话留给你,要赶紧记下,把目击证人的名字告诉警察。尽可能多地拿到对方司机的信息,问司机的名字,地址,保险公司名字。如果你身上有手机,用手机拍下现场的照片,将来会有用。
5、出了车祸后,不要跟任何人讲车祸发生的细节,除了你的律师
你可能会接到一些电话,包括对方的汽车保险公司,或你自己的保险公司打来的电话,对方可能态度很好,话说得很动听,但无论如何,不要跟他们谈论车祸,因为你可能会在不知不觉中落入陷阱。
6、不要自己跟保险公司签任何协议,除非你的律师在场
不要因小失大,因为你能获得的赔偿可能远远超过你自己想象的。
7、不要跟对方司机签任何协议
对方车辆可能蹭了你一下,刮落一点油漆,这时候,对方司机可能会说,给你150元修车,小事化了。你当然可以拿著钱去修车,但不要签下任何协议。
8、如果可能,加买“无保”或“低额”保险(UM/UIM)
纽约州规定车主必须购买不低于25000元的保险。律师建议加买UM(或称UIM),当撞你的车没有保险,或保险很低时,你可以获得赔偿。如果你是已婚者,还可以买“夫妻保险”。当夫妻两人同时在车里,其中一人开车出了车祸,受伤的配偶可以告开车配偶的保险公司,获得赔偿。以前纽约州曾经一度取消该法律,理由是防止欺诈,现在又恢复了该法。
9、MVAIC(称机动车事故赔偿基金会)
如果撞你的司机没有保险,或跑掉,并且你家里没有汽车,你受伤了可以申请MVAIC。
10、如果你与人打架,汽车可能会被当作武器
假设你与另一个人在街上打架,对方跳进车里,车驶过来,把你撞伤。这究竟算不算车祸?关键在于:对方是不是故意把汽车当作武器把你撞伤。这时候,如果你对警察说,对方故意开车撞你,那么你大概只能拿到受害人赔偿,而没有车祸赔偿,因为开车故意伤人不算车祸。
11、受伤地点很重要
你可能被消防车撞伤,或被邮局车辆撞伤,这时候你采取民事索赔诉讼的对象是政府。政府作为被告的官司,有效期限很短,你必须在30天或90天内发传票或提出诉讼,因此行动要迅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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